你的声音很值钱——腾讯“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案

 

作者:曾雯雯

 

一、腾讯“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案:简单声音不简单

 

据报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腾讯申请的“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具有显著性,支持QQ提示音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自2013年修订,首次将声音商标纳入可注册范围,该案是声音商标在司法领域获得确认的第一例。

 

腾讯案可谓一波三折,该案历时四年多,历经商标局和商评委的两次驳回,以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高院的两次审判之后,QQ提示音才被司法判定为可注册的声音商标(该案大事记见文末)。

 

该案确立了“简单的声音商标的显著性可以通过长期使用获得”的审判原则。不同于复杂旋律的声音商标(该类商标往往可通过显著性获得注册,争议较少)。“嘀嘀嘀嘀嘀嘀”,六声简短的“嘀”音,,如何具备商标所必备的“显著特征”及“在相关服务上具有区分服务来源的功能”?这也是该案的争议焦点。

 

最终两审法院均认定,“嘀嘀嘀嘀嘀嘀”提示音虽然仅由同一声音元素“嘀”音构成,但其包含六声“嘀”音,且通过腾讯提交的光谱表、频谱表、波形图等证据证明六“嘀”音音调较高、明快、短促、连续,形成特定的节奏和音效,具有一定显著性。故而,看似简单的声音,通过长期使用获得了在相关服务上区分服务来源的功能。腾讯成功经营QQ软件近二十年,大概是赢得该案的关键。

 

而不得不提的是,该案从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到北京知产法院、北京高院,仅仅历时四年,不得不赞一下有关部门和法院的案件处理速度。对比米高梅的“狮子吼”,为了在加拿大注册声音商标,花了整整二十年。

 

二、米高梅的“狮子吼”是狮子随便吼一吼么?

 

腾讯案中,腾讯在法庭上播放了大量国际上公认的典型声音商标,以此加强胜诉几率。公众耳熟能详的声音,实际上都申请了声音商标,比如Windows启动声音、苹果Mac电脑开机声、20世纪福克斯片头背景音乐、英特尔的“等灯等灯”、著名的人猿泰山叫声、将倒金币的声音作为银行的服务商标,等等。从国际趋势看,国外新型商标申请注册数量也不多,据WIPO统计,截至2009年底,马德里体系的45万件商标中,声音商标仅有29件。

 

而对标腾讯案的米高梅的狮子吼申请声音商标注册,历时20年。看过米高梅电影的观众,粗心如我大概都会想:狮子是野兽,不高兴就吼一吼,实在不必在意。细心的观众会发现,狮子随便吼?吼一声、两声、三声、四声的都有。更有个像模像样的以讹传讹之说:狮子一声吼,是别人制作米高梅发行的;两声吼,是米高梅自制自发的;吼三声可不得了,是大制作。吼得越多制作越大明星越多。以上说法,都是错的!吼得不同原因很简单,因为根本就不是一只狮子,或不是一个版本(关于狮子的彩蛋,请见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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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高梅公司于1985年8月15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了“狮子吼”声音商标申请,并于1986年6月3日获准注册。米高梅于1992年即向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申请“狮子吼”声音商标,CIPO对此类不能用图形表现出来的非传统商标注册持谨慎态度。经过了多年的延期和搁置,CIPO驳回了米高梅的注册申请。米高梅进一步向联邦法院上诉,终于2012年3月21日获得胜诉判决。米高梅的“狮子吼”才成为加拿大第一件声音商标。

 

同时,CIPO也提出注册声音商标的材料要求:须提供该声音的波形图(即音频的线条和形状)、对声音的描述、该声音的电子记录、载体不得为虚拟链接而必须录制在CD/DVD盘上。且如果一个声音商标经审查被官方认为具有功能性、描述性,或欺骗性,则将驳回声音商标申请。

 

除加拿大以外,到目前为止,接受声音商标注册的还有美国、澳大利亚和欧盟等国家和地区。


三、什么样的声音能够申请商标?

 

我国首例声音商标,是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始曲”。另外,大家熟悉的“恒源祥,羊!羊!羊!”也成功申请了声音商标。而更多的声音商标申请已被驳回或正在路上。据悉,商标局受理声音商标注册申请约600件,但获准注册的只有20件左右。法院已受理了多件声音商标的诉讼,数百个声音商标正排队等待法律认可。例如同样是QQ的“男人咳嗽声”,腾讯就曾申请注册声音商标,但被商标局以缺乏显著性、不具备商标的可识别作用驳回。可见声音商标的申请并不容易。

 

不是所有的声音都能注册声音商标,声音商标的注册标准和其他“普通”商标(如常见的以视觉效果呈现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等)一样,也要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声音商标的注册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需要通过合法性审查(禁用条款审查)、显著特征审查、在先权利审查(相同近似审查)等。

 

合法性审查:(1)与国歌、军歌等旋律近似的;(2)易伤害宗教感情,如佛教音乐、基督教音乐等;(3)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其他不良影响,如令人恐怖的声音;(4)带有欺骗性,易使相关公众对质量、功能产生误认等。

显著性审查:例如下列情形不得注册:(1)简单、普通的音调或旋律;(2)一首完整或冗长的音乐作品;(3)行业领域内普遍使用的通用性声音,如商场营业结束时播放的音乐;(4)仅直接表示商品或服务种类、容、质量、功能等特点的声音,如用于婚庆服务上申请注册《婚礼进行曲》等。

在先权利审查:声音商标相同、近似审查包括声音商标之间和声音商标与可视性商标之间的相同、近似审查。原则上,声音商标以听取声音样本为主对比是否混淆误认,兼顾乐谱、文字描述,进行相同、近似审查。

 

此外,根据《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一般情况下声音商标需经长期使用才能取得显著特征。因为消费者很难直接将声音商标作为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加以识别,只有经过经营者的长期宣传,获得消费者的长期广泛使用,消费者才能将某一声音与经营者之间建立起联系,继而使该声音获得显著特征。而狮子吼、嘀嘀嘀嘀嘀嘀即属于此类。

 

文末,说回腾讯“嘀嘀嘀嘀嘀嘀”案,该案对于企业未来充分运用声音商标,进而享有商标法上的权利是一个极大的促进。文化娱乐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等,利用声音商标提供相关商品和服务,也符合网络经济时代的形态。

 

品牌经济时代,你的声音很值钱。还在等什么?注册来一波~

 

附录:


1.腾讯案大事记


2014年5月4日,《商标法》修订后实施的首个工作日,腾讯向商标局提出“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注册申请;

2015年8月11日,商标局驳回了QQ提示音注册商标的申请,理由是“商标由简单、普通的音调或旋律组成,在指定使用项目上缺乏显著性,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腾讯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但商评委以“过于简单,缺乏独创性和声音商标的显著性,难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为由,再次驳回注册申请;

腾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提交证据包括音频文件及相关光谱表、频谱表、波形图,证明申请商标并非“嘀嘀嘀嘀嘀嘀”声音的简单重复,及国家图书馆文献搜索152篇,证明该提示音已经长期大量使用,而且领域广泛,能够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

北京知产法院一审判决认为,申请商标整体在听觉感知上形成比较明快、连续、短促的效果,具有特定的节奏、音效,且并非生活中所常见,因此QQ提示音并不属于整体较为简单的情形,判决撤销商评委作出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决定。

二审中,北京高法认为,通过在QQ即时通讯软件上的长期持续使用,“嘀嘀嘀嘀嘀嘀”提示音具备了识别服务来源的作用。一审判决认定申请商标在与QQ即时通讯软件相关的服务上具备了商标注册所需的显著特征并无不当,维持原判。

 

2. 米高梅的狮子们


1916~1924(米高梅前身之一Golwyn影业)和1924-1928年片头的狮子是斯特拉斯。当时是无声片时代。

1928~1956年片头的狮子是杰基。是三声吼,第一声轻吼,第二声狂吼,停顿一下,第三声吼。

1934~1956年片头与杰基后期同时代,狮子叫坦纳,但是它负责吼当时的彩色电影片头。它是唯一一只吼过四声的米高梅狮子。“Tanner”统治了22年好莱坞黄金时期的米高梅电影片头,人们称它是吼得最“怒”的一只狮子。

1956~1957年片头的狮子是乔治,有两种叫法,一种后仰吼一声,向前吼一声。还有一种是向前吼两声。

1957年至今片头的狮子是利奥,也是最著名的米高梅狮子,因为米高梅这个片头的名字最初就叫做“雄狮利奥”刚好重名。利奥一声两声和三声都有,一声和三声有摆头动作。两声的是1960年才开始的。

 ** 一说历史上,总共有七只狮子担任过“LEO”这位米高梅的形象大使。除了最早的“狮子”图形是哥伦比亚大学的吉祥物为蓝本。接着扮演“LEO”的狮子分别是1917年-1928期间年的“Slats”,1928年-1931年期间的“Jackie”,接着是“Telly”、“Coffee”、“Tanner”、“George”、“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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