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30 17:20:50
金融资管月报(第14期)
阿里巴巴集团领182.28亿元天价罚单
2021-04-30 17:20:50

基本情况:

2020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实施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一)禁止平台内经营者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

(二)禁止平台内经营者参加其他竞争性平台促销活动。

(三)当事人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实施。

行政处罚依据:

《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

(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1.不得限制平台内经营者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展经营;不得限制平台内经营者在其他竞争性平台的促销活动。

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机关提交改正违法行为情况的报告。

3.根据《行政处罚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本机关结合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作《行政指导书》,要求当事人从严格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合规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依法合规经营。

(二)对当事人处以其2019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 4%的罚款,计182.28亿元(大写:壹佰捌拾贰亿贰仟捌佰万元)。

警示要点:

这是中国反垄断史上最大的罚单,该案是中国平台经济领域第一起重大典型的垄断案件,标志着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进入了新阶段。目前国内正完善反垄断法律制度,此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处罚决定中也要求阿里巴巴集团加大平台内数据和支付、应用等资源端口的开放力度。近期互联网行业的密集执法及执法速度显示了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平台经济及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的重视,给业内各家公司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