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0 11:20:39
私募基金月刊-04
地方证监局处罚案例
2021-05-20 11:20:39

1.     北京证监局

北京证监局于本月先后在其官网公布了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分别对阿尔法未来(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信中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1.        

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暂行办法》第24条、第33条

责令改正

2.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便利为本人或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暂行办法》第23条、第33条

责令改正

2.     深圳证监局

深圳证监局于本月先后在其官网公布了十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对六家私募机构及相关个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或公开谴责的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1.        

未有效履行合格投资者管理义务

《暂行办法》第11条、第12条

出具警示函

2.        

未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和最低收益

《暂行办法》第8条、第11条、第12条、第14条、第15条

3.        

未办理备案手续、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信息

《暂行办法》第8条、第25条、第33条

4.        

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部分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暂行办法》第16条、第24条

5.        

未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变相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

《暂行办法》第第8条、第11条、第12条、第14条和第15条

公开谴责

6.        

未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及承诺最低收益

《暂行办法》第第8条、第12条、第14条和第1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