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5 15:44:45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双周报
深交所就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及存续期监管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2021-05-25 15:44:45

为贯彻落实《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制的安排,进一步促进交易所公司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近年来交易所债券市场监管实践,深交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1年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2021年征求意见稿)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1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21年6月3日前反馈。[1]

【短评】

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注册制的发展历程:

2020年3月1日,修订后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开始施行,意味着注册制的来临。新《证券法》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 充分考虑了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差异性,将核准制改为注册制。

2020年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部署做好新《证券法》贯彻实施工作。

2020年3月1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办发〔2020〕14号(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1. 自2020年3月1日起,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通知》规定的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等。2.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受理、审核,并报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3.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和募集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参照现行规定办理。4.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通知》及本通知的规定,明确审核标准、审核程序、上市条件、交易方式等相关事宜,明确材料报送及操作流程,做好衔接安排,有序实施受理、审核工作。5.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应当督促发行人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充分披露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6.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应当督促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对公司债券发行人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7. 实施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制的同时,我会将加强公司债券发行人的持续监管,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8. 2020年3月1日前证券交易所已受理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项目,按照原《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

2020年3月1日,上交所、深交所根据《证券法》《国务院通知》《通知》相关规定,相继发布《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相关业务安排的通知》。

本次深交所就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及存续期监管业务规则起草修订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2]

一是完善基础制度建设,构建简明清晰规则体系。厘清业务规则规范边界,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相关规定从《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中剥离,单独制定《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全面规范注册制下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相关事项,完善基础制度,打造以审核规则、上市规则及挂牌规则为核心,以审核业务指引、存续期信息披露及风险管理相关指引为主干,以业务办理指南为补充,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链条的有机统一规则体系。

二是衔接上位规则,做好新证券法配套制度建设。公开审核标准,明确申请发行上市应当符合的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规定审核关注事项,规范各业务节点的材料要求、办理时限等;明确公司债券终止上市(挂牌转让)情形,主要包括债券全部完成偿付、经全体债券持有人同意且发行人主动申请终止等;强化存续期信息披露要求,增加增信主体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完善发行人重大事项及年度报告披露要求。

三是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提升为市场主体“办实事”能力。结合发行登记上市“一站式”服务实践,大幅简化上市及挂牌转让申请材料要求,对于审核或发行阶段已经提供的申请书等文件不再重复提交,仅需提供登记完成证明等文件;落实取消强制评级安排,删除评级指标,并引入影响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情形作为存续期投资者适当性调整标准。

四是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按照“受理即纳入监管”原则,明确自申请文件受理之日起,发行人及其相关方、主承销商及证券服务机构等各方即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强调专业机构特别注意义务,明确证券服务机构对所出具书面意见存在“保真”义务,细化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类型、触发情形及相关方责任承担安排。

[1] 关于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公司债券上市规则》《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szse.cn)

[2] 深交所就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及存续期监管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