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5 15:49:17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双周报
深交所发布2020年个人投资者状况调查报告
2021-05-25 15:49:17

2021年5月17日,为跟踪了解个人投资者情况,进一步提升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深交所完成2020年个人投资者状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

(1)新入市投资者呈现年轻化趋势,投资者通过股票、公募基金等进行财富管理的需求显著增加。

(2)投资者长期价值投资理念增强,证券账户资产量较高的投资者对长期价值投资理念接受度更高。

(3)盈利投资者投资理念更成熟,投资行为更理性,更注重研究学习。

(4)不同类型投资者知识水平存在差异,有必要提高投资者教育的针对性。

(5)投资者支持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期待注册制改革平稳运行。

(6)投资者支持退市制度改革,近四成投资者无意愿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

(7)投资者期待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关心投资者保护制度更好发挥作用。

【短评】

完善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机制是成熟证券市场的重要标志。我国目前仍然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的证券市场,深交所对于个人投资者的状况调查,将有助于针对性施行强有力的投资者保护措施,进而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其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强化和完善金融体系。基于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和效率,继续强化投资者教育和服务工作,改进投资者保护制度,逐步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途径和方式,以此建立健全适应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要求的投资者保护长效机制,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1]

第一,加强证券公司的专业评价工作。

在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圆满结束后,随着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证券公司经营管理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以及突发性事件,需要建立一种机制加以专业分析和判断并提出应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专业评价工作机制。二是认真筛选专业评价事项,积极与业内机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监管部门共同筛选证券公司自主申请的专业评价事项,防止为迎合证券公司单纯的加分诉求而可能出现的功利性专业评价。三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专业评价的思路和方法,提高专业评价工作的严肃性和质量,进一步增强专业评价的指导性和示范性,使之成为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有效手段。

第二,继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障投资者公平获取证券信息。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需要市场各方的共同努力,合理评估和披露各类市场主体的投资者保护状况,是投资者保护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信息充分披露,金融监管机构和被监管机构的行为才能接受公众的监督,公众才能主动地维护自身利益。我国金融制度的设计,无论是正式的法律法规还是配套的自律守则或行政建议,都应充分体现信息披露原则。这样的金融制度才会是好的制度并被公众信任。

第三,提高执法效能,探索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新途径。

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大、市场层次的不断增多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证券违法形式也越来越多,传统违法行为花样翻新,新型犯罪形式还不断出现,维护证券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压力日益增大。因此,下一步应重点考虑提高执法效能,加强分析研判和探索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新途径。

第四,内外兼治完善投资者教育机制,增强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

作为一个正处于转轨之中的新兴市场,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教育任重而道远。中国证券市场的未来发展,需要市场的不同层面共同努力,既要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与教育的内部机制,又要改善投资者保护的外部环境,包括进一步完善金融创新的监管环境、加强行业组织的自律环境、强化社会监督的舆论环境、优化投资者保护的司法环境,做到内外兼治、和谐互动。

第五,完善追偿和事后赔偿机制,及时有效地弥补投资人损失。

投资者保护的最基本要求是侵权后的补偿机制,但目前我国对权益遭到侵犯的投资者的保护手段不够,个人投资者相比于上市公司或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处于弱势地位,中小投资者尤为明显。据调查,投资者认为维权的障碍依次是:无法获得相关证据、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时间精力以及维权费用较高。参照现行的立案程序,投资者难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需要建立和完善行业内的对投资者的救济机制以及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从而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 《我国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现状与发展对策》作者:尹航、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