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31 14:31:29
金融资管月报(第15期)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
2021-05-31 14:31:29

发文机关: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发文字号:财建〔2021〕106号 

发布日期:2021.05.18

施行日期:2021.05.18

效力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键词:虚拟货币、交易炒作

主要内容:《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共计4条,第一条规定了正确认识虚拟货币及相关业务活动的本质属性,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第二条规定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等。第三条规定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和权益损失。第四条规定加强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

要点提示:《公告》明确,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接受虚拟货币或将虚拟货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等。同时,《公告》指出,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