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9 16:25:52
金融资管月报(第16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指南第2号——存续业务》
2021-06-29 16:25:52

发文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日期:2021年6月17日

生效日期:2021年6月17日

发文字号:上证函〔2021〕1033号

关键词:REITs 存续交易 指南 上交所

主要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指南第2号——存续业务》(下称“《指南》”)适用于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公募基础设施REITs的存续期交易、分红、停复牌、摘牌、暂停转托管、更名、信息披露公告等业务办理,包括交易业务安排、日常运作业务等章节。基金管理人应认真按照相关规定、指南及本所其他要求编制、报送相关文件及办理存续期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人涉及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委托基金管理人予以上传。各基金管理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存续期管理业务相关材料的制作、递交及业务联络。

要点提示:一、上述《指南》适用于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存续期交易、分红、停复牌、摘牌、暂停转托管、更名、信息披露公告等业务办理。指南未尽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要求执行。二、基金管理人应认真按照相关规定、指南及上交所其他要求编制、报送相关文件及办理存续期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人涉及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委托基金管理人予以上传。各基金管理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存续期管理业务相关材料的制作、递交及业务联络。三、《指南》为开放性文件,上交所将不定期进行修订并发布更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