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9 18:36:57
反垄断与竞争法时讯
甘肃省市监局纠正张掖市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1-06-29 18:36:57

2020年2月,甘肃省市监局对张掖市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甘州区人社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调查。

经查,甘州区人社局委托甘肃浩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由该局制定的《甘州区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SHX2021GK-001)(以下简称《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注册地不在甘州区的培训机构,需在本区设立教学点,有3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教学、办公用房,且公告发布之日前在甘州区人社局备案,从事过由区人社局委托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此规定直接排除了限定条件以外其他有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参与投标活动。另经查实,当事人在《招标公告》制定出台过程中未按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甘州区人社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其在制定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未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

在调查过程中,甘州区人社局认识到《招标公告》中的有关限制性规定违反了《反垄断法》,迅速组织进行整改,并建立了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于2021年2月9日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甘州区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及时纠正了相关违法行为。

根据《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在调查期间,当事人主动采取措施停止相关行为,消除相关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结束调查”之规定,考虑到当事人已主动采取措施停止相关行为,消除相关后果,甘肃省市场监管局按程序结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