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5 11:05:06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月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2021-07-05 11:05:06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当日下午表决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下简称“该法”或“自贸港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分为总则、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财政税收制度、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综合措施、附则,共8章57条。该法主要以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为重点来进行各项制度设计,规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该法。

【短评】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明确了国家在海南岛全岛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实现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该法有以下亮点及特色:

(一)该法赋予海南更大的改革开放自主权

从立法权限上来说,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可以在遵循宪法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可以对法律、行政法规的一些规定,根据海南的实际需要做一定的变通。

从管理体制上来讲,国家在行政管理方面对海南自贸港很大的授权。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领导体制及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需要依法授权委托海南省和海南省的有关部门行使相应的行政管理权。

(二)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点。该法分别对贸易、投资自由便利作出专章规定

在贸易自由化方面,确立‘一线开放、二线管住’的货物贸易监管模式,除了海南禁止限制进口目录以外的货物,可以自由地进出海南。在贸易自由便利方面,该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制度。在依法有效监管基础上,建立自由进出、安全便利的货物贸易管理制度,优化服务贸易管理措施,实现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在境外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之间,货物、物品可以自由进出,海关依法进行监管,但列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的除外。

在服务贸易方面,海南自由贸易港对跨境服务贸易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实施相配套的资金支付和转移制度。对清单之外的跨境服务贸易,按照内外一致的原则管理。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海南省制定。

(三)该法明确了一系列投资自由便利的措施,还明确国家放宽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

首先,在投资方面,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完善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制度,强化产权保护,保障公平竞争,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海南自由贸易港全面放开投资准入,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生态保护红线、重大公共利益等国家实行准入管理的领域除外。

其次,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海南省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

再者,适当放宽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实行专门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适用更加放宽的市场准入特别清单(特别措施),并且实行以过程监管为重点的投资便利措施,实行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市场准入特别清单(特别措施)及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具体办法由海南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四)在与投资贸易相适应的税制方面,按照减税制、零关税、低税率的原则进行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税制体系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自贸港将在2025年封关运行。在税收制度方面,法律按照简税制、零关税、低税率的原则,规定全岛封关运作前,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全岛封关运作后,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之外的所有货物免征进口关税。此外,法律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实行所得税优惠。

从零关税来说,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海南自由贸易港对进口征税商品实行目录管理,目录之外的货物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免征进口关税。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具体操作路径。何为“封关”?全岛封关不是洋浦保税港区模式的简单升级,封关后,海南也将实现‘境内关外’政策,生产要素可自由流动。除了极少数商品之外,其他商品都无进口关税。海南封关将有利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落地实施,推动国家管控的教育、科技、大健康、医疗等一些领域的布局在海南铺开,还有把这部分消费力带到海南。何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一线’是指海南跟境外的分割线;‘二线’是指海南自贸港跟内地的分割线。全岛封关运作以后,商品从境外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一线’放开,货物货物可以自由进出海南,免征关税;但是从海南自贸港再进入内地要经过海关的管理。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从内地进入海南是参照国内流通现在的管理模式,可以自由进入;从海南出口的时候要参照出口的海关进行管理。通过贸易,把商业利润留在国内,为海南带来商业上的繁荣。

封关是海南自贸港建设新阶段的重要标志,“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是海南建设海关监管特殊区域的重要举措,这意味着海南自贸港政策和法规体系将在全岛范围内全面铺开。

从减税制来说,全岛封关运作时,将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进行简并,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全岛封关运作后,进一步简化税制。

从低税率来说,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有些政策现在已经实行了,例如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个人所得税优惠。对于注册在海南并实际运营的特殊产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海南急缺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五)该法强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

为了建设生态宜居的海南,促进绿色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健全生态环境评价和监测制度,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实行差别化的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建立健全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海南自由贸易港施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实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一票否决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严格追究责任。

(六)在产业发展、人才支撑和综合措施方面,继续深化金融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产业发展方面,继续推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推动旅游与文化体育、健康医疗、养老养生等深度融合,培育旅游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国际航运枢纽,推动港口、产业、城市融合发展,完善海洋服务基础设施,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服务体系。

人才方面,继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引进、认定、使用和待遇保障机制。

金融创新方面,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率先落实金融业开放政策。建立适应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需要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制度,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逐步推进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推动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自由便利流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经批准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指定账户或者在特定区域经营离岸金融业务。

司法改革方面,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国际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审判机制,支持通过仲裁、调解等多种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