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5 11:22:28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月报
广州期货交易所与中证商品指数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商品指数期货有望发行
2021-07-05 11:22:28

2021年6月30日,广州期货交易所与中证商品指数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此前,广期所已经在证监会的指导下开展商品指数期货产品的品种研发,证监会业已指定中证商品指数公司负责全国统一性的商品指数编制,商品指数期货有望成为首个品种。

【短评】

2020年12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中证商品指数公司,其具体职能和经营范围包括:设计、编制及维护包括单交易所、跨交易所期货指数等相关产品;设计、编制、维护现货指数及产品;开展指数产品定制服务;为宏观经济决策、监管政策的制定提供指数产品及研究支持;开展指数相关产品授权业务;经营数据信息业务;开展指数业务相关技术服务;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1]

商品指数期货是进行指数化投资的场内衍生工具,其商品指数编制大都基于期货价格,而不是现货价格。作为机构投资者和期货市场之间的桥梁,商品指数能够满足期货投资者抗通货膨胀、组合多元化等需求。机构投资者通过商品指数相关衍生品的投资和交易,为市场注入长期、稳定、多头的资金,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深度,从而有利于实体企业套期保值,能够很好地对冲相关行业的风险。[2]但迄今为止,我国尚缺乏国际公认的具有权威性的大宗商品指数。尽管当前各家期货交易所均编制了局限于自己上市品种的商品期货指数,但尚未有跨市场、跨产品的全国统一性商品指数。

我国《期货法》目前尚未出台,商品指数期货目前主要由《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制。2021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法(草案)》(下称草案),向社会公众征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与现行共8章86条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相比,草案增加了其他衍生品交易、期货结算与交割、期货交易者、期货结算机构、期货服务机构、跨境管辖与协作6个章节,对场外衍生品监管、结算机构中央对手方定位、投资者集体诉讼制度、期货服务机构权利义务、双向开放等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和系统性完善。我们期待《期货法》的正式出台,在法律层面确定期货交易应遵循的规则。

[1] 参见中证商品指数公司官网之公司介绍,网址:http://net.bangong.cn:9857/about/index.html. 最后访问日期:2021年7月3日。

[2] 参见上海期货交易所衍生品部 朱洪海:《商品指数期货与商品期货ETF情况介绍》,网址:http://www.shfe.com.cn/upload/20151103/1446534804525.pdf. 最后访问日期: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