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5 11:25:55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月报
深圳拟试编银行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绿色PE基金标准有望近期发布
2021-07-05 11:25:55

2021年6月17日,深圳拟建立绿色金融评价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指导辖内部分银行开展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试编环境信息披露报告;鼓励金融科技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工具和产品创新应用,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前沿技术,解决绿色金融发展障碍,提升绿色金融统计监测和环境风险管理水平,探索实现绿色金融商业可持续发展。

【短评】

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2021年5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的通知》。人民银行将根据绿色金融标准和统计制度体系的完善情况对纳入评价范围的绿色金融业务进行动态调整。当前纳入评价范围的绿色金融业务包括境内绿色贷款和境内绿色债券,绿色金融评价结果纳入人民银行金融机构评级等政策和审慎管理工具。

深圳在绿色金融领域走在全国前列。2021年3月1日,我国首部绿色金融法规,同时也是全球首部规范绿色金融的综合性法案——《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正式实施。深圳已建立绿色信贷专项统计制度,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对辖内29家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绿色信贷业务进行全方位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第四条明确了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规定“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金融发展”。

此外,深圳为夯实深圳绿色金融发展基础,正在或者推动与支持地方建立健全地方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信息披露机制、绿色金融统计制度以及考核评价体系等制度建设与推广工作;推动建立深圳绿色企业(项目)库,并探索将其与绿色金融激励政策相连接。[1]

[1] 参见21世纪经济报道:《深圳拟试编银行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绿色PE基金标准有望近期发布》,网址: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2785556545462275&wfr=spider&for=pc. 最后访问日期: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