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5 11:31:20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月报
商务部:推动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2021-07-05 11:31:20

2021年6月24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实施的有关情况,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统领下,商务部将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加快推进已出台政策的落地实施,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完善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制度,强化产权保护,适用专门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逐步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

【短评】

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重要内容,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点之一。《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二章、第三章共14条,对贸易和投资自由便利作出了专章规定。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方面,确立了“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货物贸易监管模式;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对跨境服务贸易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负面清单之外的跨境服务贸易,按照内外一致的原则管理。

从国际上看,负面清单管理方式最早出现在对外投资领域。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础上,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并进一步提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1]

政府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以外则充分开放,企业只要按法定程序注册登记即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负面清单制度将对海南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划定政策红线,凡是不涉及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创新业务原则上实行备案制,从而激发金融主体的创新活力。

[1] 参见任进: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法治意义,载《学习时报》,网址: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4/0127/c40531-24239035.html. 最后访问日期: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