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5 14:08:27
数据合规热点速递7月刊(上)
《上海市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意见(试行)(草案)》发布
2021-07-15 14:08:27

《上海市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意见(试行)(草案)》共15条,将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引导电商平台经营者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引导电商平台建立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机制,健全身份认证、信息发布、纠纷处理等管理机制,制定并公示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二是引导电商平台主动监测和防范知识产权风险。鼓励电商平台发挥技术优势,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大数据系统、侵权商品和服务识别系统,梳理评估平台内商品和服务的知识产权风险,采取有效技术手段过滤和拦截包括“高仿”“假货”“盗版”等字样的侵权商品链接、被投诉成立后再次上架的侵权商品链接;对于平台内经营者多次、故意侵害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权采取终止交易和服务的措施。

三是引导电商平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细化“侵权通知”和“不侵权声明”的一般构成要件,引导电商平台根据知识产权权利类型、商品或者服务的特点等,制定平台内通知与声明机制的具体执行措施,督促电商平台严格落实通知删除规则和反通知义务的履行;同时配合执法部门依法提供平台内经营者或者商品、服务的数据信息。

四是明确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维权援助机构等对电商平台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的指导和支持作用。

【来源:上海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