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9 17:22:47
反垄断与竞争法时讯
苏宁易购与三菱重工设立合营企业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
2021-07-29 17:22:47

2011年8月8日,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三菱重工”)与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苏宁易购”)签署协议,设立合营企业菱重家用空调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合营企业”),三菱重工、苏宁易购分别持股85%、15%。2011年9月28日,合营企业完成注册,并已开始生产经营活动。

三菱重工与苏宁易购设立合营企业并实施共同控制,属于经营者集中。三菱重工与苏宁易购2010年全球营业额和中国境内营业额为达到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但申报义务人在未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并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实施了集中,违反《反垄断法》,构成违法实施集中。因此,分别给予三菱重工与苏宁易购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