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9 17:30:38
反垄断与竞争法时讯
惠迪天津与西藏奥通设立合营企业(浙江滴时)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
2021-07-29 17:30:38

2017年12月5日,惠迪天津与西藏奥通签订协议,在浙江省湖州市设立合营企业浙江滴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惠迪天津和西藏奥通分别持股35%和65%,共同控制合营企业,属于经营者集中。2017年12月12日,合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 

惠迪天津与西藏奥通2016年营业额达到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但申报义务人在市场监管总局申报并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实施了集中,违反《反垄断法》,构成违法实施集中。因此,分别给予惠迪天津、西藏奥通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