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9 17:31:45
反垄断与竞争法时讯
惠迪天津与华夏出行设立合营企业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
2021-07-29 17:31:45

2018年3月,华夏出行有限公司(“华夏出行”)与惠迪(天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惠迪天津”)签署出资协议,设立合营企业北京华滴有限责任公司。华夏出行与惠迪天津分别持股60%、40%,共同控制合营企业,属于经营者集中。2018年5月17日,合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开展市场运营。   

华夏出行和惠迪天津2017年全球营业额和中国境内营业额达到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但申报义务人在市场监管总局申报并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实施了集中,违反《反垄断法》,构成违法实施集中。因此,分别给予华夏出行、惠迪天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