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5 16:06:19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月报
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实施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措施》
2021-08-05 16:06:19

2021年7月8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实施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发布。《若干措施》从六个方面提出了22项支持事项,积极为深圳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创造条件。

【短评】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在强化保障措施中,专门落实地方责任的要求:广东省要积极为深圳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创造条件,加大行政审批、科技创新、规划管理、综合监管、涉外机构和组织管理等方面放权力度,依法依规赋予深圳更多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2021年2月,广东省政府以“省政府令”形式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117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其中涉及深圳市的事项共103项(其余14项,深圳市已有相关权限或不涉及深圳)。

赋予深圳更加充分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正是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举措之一,以“省政府令”形式发布,涉及103项事项,涉及面广,力度空前,足以看出省里对简政放权、“放权强市”工作的重视。

此次《若干措施》的正式发布,是广东在制定贯彻落实的分工方案、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由广州、深圳市实施,高规格召开全省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部署推进会后的又一重大举措,对推动深圳改革发展有重大利好。

《若干措施》提出省层面支持深圳的改革举措和授权事项,主要有三类:

一是授权类事项,包括中央要求下放的占用林地审核和电视剧审查等省级权限,以及省主动下放的口岸出入境证件签发、类金融机构设立等省级权限。

二是不涉及授权、省层面可以创造条件给予支持的事项,包括深圳要求探索的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制度改革、“三旧”改造征拆矛盾纠纷司法裁判等;以及省市共同推动的事项,如申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联合承担“合成生物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等。

三是支持深圳先行先试的事项,主要包括中央部署在深圳的试点,如建设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开展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以及省里在深圳谋划的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等。[1]

[1] https://mp.weixin.qq.com/s/EwTRXGA07TtRU-YpzsSojw 《又一重磅利好!广东出台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22项措施》内容来源:深政观察 最后访问日期: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