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5 16:12:31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月报
助推数字经济领域立法 琶洲成立广州首个产业功能区立法联络站
2021-08-05 16:12:31

2021年7月26日,广州市基层立法联系点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立法联络站正式揭牌。成立后的联络站将常态化地收集梳理企业在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领域制度规则创新的需求,引导推动这些需求产生企业级、行业级的标准规范,条件成熟的,将及时形成数字经济领域的立法意见和建议。[1]

据介绍,紧扣立法动态和数字经济发展动态,结合琶洲智库和琶洲试验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关于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发展动态的成果,未来该联络站还将组织相关讨论活动,深化对数字经济领域立法工作的理解认识,推动形成相关领域引领性的意见建议。

【短评】

从《国家安全法》将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纳入国家安全范畴,到《民法典》明确将“数据”纳入民事权利章节,再到《数据安全法》的制定出台,在数字经济的宏大背景下,数据的权利属性、流转方式以及安全保护等成为不可回避的热门话题。

从文本角度来看,“数据”作为一个关键词,在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中已经多有涉及。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显示,截至2021年8月2日,在文件标题出现“数据”字样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共计12件,在文件“标题+正文”出现“数据”字样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共计3491件,其中,正文出现“数据库”字样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共计948件,约占27.16%,在正文出现“大数据”字样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共计387件,约占11.09%,在正文出现“电子数据”字样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共计165件,约占4.73%。

除去《数据安全法》外,其他标题中包含“数据”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共计11件,均为地方性法规。其中,有5件涉及贵州省。涉及面向“大数据”领域的相关立法共计8件,涉及“政务数据”或“政府数据”的合计3件。面向大数据应用或发展的共计6件,涉及数据安全和管理的共计3件。

如今,伴随《数据安全法》的出台,在做好数据安全管理和保护的前提下,如何做好各类数据的依法开发、利用、交易、流转和经营成为更为迫切的问题,也预示还有大量的相关法律法规亟待进一步制定。[2]

目前琶洲试验区已集聚了3万多家企业,琶洲试验区立法联络站有利于服务企业发展、服务地区发展,进而达到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制度建设试验田的目标,对于我国数据立法的完善有助于提供坚实的实践性基础。设立琶洲试验区立法联络站,有利于将数字经济领域立法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特别是向企业延伸。

[1] https://mp.weixin.qq.com/s/6_Z4KgO6YY4_ooLWNELkCA,最后访问日期:2021年8月2日。

[2] 参见《"数据"立法的回顾与盘点:前后四十年间,你可能不知道的八个首次》。网址:https://k.sina.cn/article_1456070103_56c9ddd700100zepl.html?wm=13500_0055&vt=4,最后访问日期: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