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9 11:26:56
私募基金月刊-07
《驻马店市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021-08-19 11:26:56

2021年7月5日,驻马店市政府办公室发布《驻马店市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驻政办〔2021〕28号)(“《产业基金办法》”),其所称产业基金,指驻马店市黄淮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成立于2021年5月,已于同年6月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其存续期为7年,认缴总规模为20亿元左右。

根据《产业基金办法》规定,产业基金将主要采取FOF投资模式,同时亦可开展直投、与子基金共同开展组合投资、设立增信类产品等。就开展组合投资,产业基金投资价格应与子基金相同,投资规模不超过子基金对项目投资规模的30%;退出投资标的时,产业基金应享有基金资产收回、利润分配等权益。

《产业基金办法》还明确了绩效评估的投资亏损容忍度,原则上设置总额不超过基金规模15%投资亏损容忍度:

(1)对于天使型风险投资方向(成立不满2年且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2000万的项目),设置同类型总额30%的亏损容忍度;

(2)对于成长型投资方向(成立超过2年或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以上,且利润在200万至500万之间的项目),设置同类型总额20%的亏损容忍度;

(3)对于拟上市股权投资项目(初步符合交易所主板申报条件(含创业板、科创板、中小板)以及其他Pre-IPO基础条件),设置同类型总额25%的亏损容忍度。

在单一方向或产业基金整体达到或超过亏损容忍度上限时,将停止基金管理人特定方向或全部投资活动,并依据基金合同启动更换产业基金管理人程序。在投资损失允许率范围内的正常投资亏损,将按照尽职免责原则处理,国资管理部门进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审计部门进行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时,按此标准进行考核、监督。对于因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利益输送等造成基金重大损失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