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9 11:27:17
私募基金月刊-07
《关于新时期进一步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审议通过
2021-08-19 11:27:17

2021年7月8日,广州市第15届14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时期进一步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继《关于促进深圳股权投资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探索优秀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上市制度安排”后,明确表示鼓励和支持创投机构通过上市创新募集手段。《实施意见》共计七个部分、三十二条,与风投创投相关内容主要包括:

(1)拓宽风投创投资金来源:鼓励和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创新募资手段,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以及募集保险资金等方式,形成市场化、多元化的资金来源。鼓励保险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参与创业投资机构的出资。对于发行上述企业债的创业投资机构、吸引境外资本来穗设立创投基金的,给予政策扶持或奖励。

(2)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创业投资:鼓励有需求、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依法依规从事创业投资活动;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鼓励国有创业投资机构与社会优秀管理机构合作,按照市场化原则成立专业化创业投资机构。对标“深创投”,探索整合市属国有风投创投资本,打造覆盖种子、天使、VC、PE等各阶段的全资本链条的国有“标杆”创投机构。

(3)引导投早投小:将“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调整为“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天使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天使投资子基金,100%投向天使类科技创新项目。放宽对风投创投机构投资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奖励范围,对粤港澳大湾区股权投资机构投资于广州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按照实际到账投资额的1.5%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支持。

(4)完善政府基金管理体系:建立市、区政府基金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项目资源共享,建立政府基金与科技项目对接机制。

(5)培养引进风投创投资机构和人才:以清科、投中、融中等知名榜单为依据,对头部风投创投机构开展“靶向招商”。对来穗落户的国内外知名风投创投机构、来穗发展的国内外高端风投创投人才,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6)打造风投创投聚集区:对标深圳南山区、北京中关村,打造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风投创投聚集区。

(7)探索设立私募股权交易平台:探索依托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设立私募股权转让平台;持续推动基金份额登记、质押等政策实质性落地;探索设立私募股权S基金,鼓励S基金与政府基金合作,通过平价等方式受让政府基金已经长期持有但有退出需求的合伙企业权益,接力支持底层科技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