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5 16:04:18
投融资简报
金融行业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指南》
2021-08-25 16:04:18

2021年8月11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这是首次针对基金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的此类指南,引起行业关注。

此举是为深化“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基金行业文化理念,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指南》全文共五章,具体包括总则、基金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内部管理、自律管理和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总体要求

第一章为总则,对机构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提出了总体要求,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纪守法,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公平竞业,共同发展,自觉践行社会责任,杜绝违反相关规则及职业道德的行为。二是强调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引领作用,倡导构建良好行业文化、探索建立覆盖各业务领域和环节的特色企业文化。

(二)明确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具体要求

第二章为基金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共15条内容,分为两个层次,其中第1条至第14条规范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和重点业务领域底线要求;第15条提出了高于法规要求的自律要求和道德要求,以共筑良好行业文化。具体内容为:

第1条至第5条明确了机构和从业人员普遍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推动机构和从业人员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强化守法合规意识,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严格管理公开发表言论等。

第6条至第14条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和发展需要,突出重点业务领域的职业道德底线要求,一是强调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平合理收取相关费用,合规开展宣传推介工作,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二是强调独立、客观、审慎、规范开展投资、研究和交易;三是审慎勤勉对待客户的信息、账户和资产管理,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建立健全信息技术系统,加强信息管控,保守商业秘密。

第15条是从培育机构和从业人员构建行业文化为出发点,对行业提出了高于法规要求的道德要求和自律要求:一是提出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共同营造公平竞业、尊重包容的行业发展环境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职业氛围,不得发表和传播有损同业机构及同业人员声誉的言论;二是强调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社会公德、注重个人道德修养,积极培育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理念,珍惜行业良好声誉,共筑良好行业文化。

(三)加强基金管理人的内部管控责任

第三章规定机构要健全职业道德体系建设,敦促机构强化从业人员背景调查,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与评估机制,主动防范因职业道德建设的缺位而引发的不良社会影响。鼓励建立切实可行的奖优惩劣制度,开展职业道德培训活动,共同带动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

(四)强化自律管理职责

第四章明确协会可通过监督、检查等形式对行业职业道德进行自律管理,并建立奖优惩劣机制。同时,对于基金管理人职业道德相关制度制定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相关事件处理不当等情形,协会可给予指导并提出更正建议。

(五)明晰适用范围

《指南》适用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基金托管人、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法律咨询、审计等基金服务业务的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在从事基金相关业务时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