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4 15:09:58
投融资简报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09-24 15:09:58

2020年8月30日,为推进上市公司分类监管、精准监管、科技监管,健全风险防控制度,提升一线监管效能,促进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推动上市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深交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交所遵循“统一标准、科学分类、动态管理、依法监管”的原则,以分类评级标准为基础,多角度、全链条监测上市公司风险及规范运作情况,将上市公司划分为不同的分类等级,并根据分类结果进行差异化监管。本办法按照上市公司风险严重程度和受监管关注程度不同,将上市公司从高到低依次分为高风险类、次高风险类、关注类、正常类四个等级。

深交所从财务舞弊风险、经营风险、治理及运作风险、市场风险、退市风险五个维度对上市公司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分类,评级指标包括基础类指标及本办法中第七条至第九条列示的触发类指标。其中,基础性指标以上市公司日常运作及财务数据为基础并结合行业特点进行设置。深交所通过对基础类指标进行不同的风险赋权,结合触发类指标计算各公司的风险值,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公司特性、日常监管情况等调整、确定上市公司的分类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