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7 14:45:54
反垄断与竞争法时讯
丰城市预拌混凝土协会及其会员企业垄断协议案
2021-08-27 14:45:54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市监局”)于2020年1月对丰城市预拌混凝土协会(“协会”)及其8家会员企业涉嫌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2012年7月,丰城市闽邑建材公司(“闽邑”)、丰城俊祥建材有限公司(“俊祥”)、丰城市政云混凝土公司(“政云”)、丰城市金基建材公司(“金基”)、丰城市中港建材公司(“中港”)、丰城市丰宇建材公司(“丰宇”)6家公司签订《丰城商砼企业行业自律小组协议》,达成了共同固定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生产数量、分割销售市场、联合抵制交易等横向垄断协议,并在经营活动中实施了上述垄断协议。

2013年9月,上述6家企业申请成立的丰城市预拌混凝土协会获批登记注册。协会成立后,多次对会员单位发出《价格调整通知》《混凝土调价函》《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及稳定销售价格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会员单位实施共同固定、变更不同等级混凝土价格的行为。另外,协会根据每家会员单位生产量定出生产总量,按比例限制各家月生产量。再由协会下属的销售中心统一承接工程,依照就近供应为原则进行分配,款到发货。不仅如此,协会还要求本会经营者统一从指定石场购进原料,禁止私自在外采购原料。期间,涉案企业还联合实施抵制交易行为。涉案企业约定,城区建筑企业只能由协会指定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供应预拌混凝土。如果发现建筑企业未从指定处购买,涉案企业会采取多种手段阻挠其他企业送货,并集体拒绝与建筑企业交易。同时,涉案企业还联合抵制城市新增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并采取多种手段阻挠外地企业进入本地。

需要说明的是,涉案垄断行为从2012年持续至2018年,时间跨度长达六年。但晨丰城市晨峰建材公司(“晨峰”)和江西强胜建筑材料公司(“强胜”)分别在2013年和2017年才加入丰城市预拌混凝土协会。

江西市监局认定,涉案8家企业所生产的预拌混凝土主要在丰城地区销售,产品之间存在替代关系,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它们达成并实施了固定及变更预拌混凝土价格、限制预拌混凝土的生产数量、分割销售市场及原材料采购市场、联合抵制交易的垄断协议。相关涉案行为提高了当地预拌混凝土价格,使各家企业市场份额相对固化,排除了彼此之间的竞争,也弱化了经营者为争取市场销售而不断提升质量和服务的动力,降低了市场的经济效率,导致丰城市建筑企业只能被动接受有关商品,对丰城市预拌混凝土市场产生了明显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五)联合抵制交易”的规定。同时,丰城市预拌混凝土协会由于多次组织涉案公司从事垄断行为,破坏了丰城市预拌混凝土市场的正常竞争,侵害了丰城市建筑企业的自由选择权,侵害了下游企业和消费者利益,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的规定。

据此,2021年7月23日,江西市监局对丰城市预拌混凝土协会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建议丰城市民政局依法撤销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对闽邑等6家会员企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18年销售额8%的罚款;对晨峰等2家会员企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18年销售额3%的罚款。上述罚没款共计2.86亿元。这笔罚单打破了今年2月山东省水泥垄断协议案创下的2.28亿元纪录,是目前建材行业最高的一笔反垄断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