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31 16:26:44
数据合规热点速递8月刊(下)
国务院公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2021-08-31 16:26:44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21年4月27日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所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

国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实施非法侵入、干扰、破坏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不得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