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31 18:54:25
金融资管月报(第18期)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2021-08-31 18:54:25

发文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年08月06日

施行日期:2022年08月06日

效力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键词:债券市场、信用评级

主要内容: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分为五条,具体包含十六项,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方向,从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信用评级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强调优化评级生态,严格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督管理。

要点提示:《通知》规定,信用评级机构应当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完善信用评级机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坚守评级独立性;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市场约束机制;优化评级生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长期构建以违约率为核心的评级质量验证机制,制定实施方案,2022年底前建立并使用能够实现合理区分度的评级方法体系,有效提升评级质量。鼓励评级机构按照信用等级定期披露代表性企业名单、评级要素表现及检验测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