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31 18:59:14
金融资管月报(第18期)
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1-08-31 18:59:14

发文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年08月17日

生效日期:2021年08月17日

效力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键词:信用类债券市场

主要内容:《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十二条,包括推动完善债券市场法制,着力夯实法律基础,推动发行交易管理分类趋同,防范监管套利,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强化市场化约束机制,强化信用评级机构监管,提升信用评级质量,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健全定价机制,加强债券市场监管和统一执法等。

要点提示:《意见》从完善法制、推动发行交易管理分类趋同、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强化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健全定价机制等十个方面提出具体意见。《意见》明确,统筹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健全产品工具谱系,壮大合格投资者队伍,丰富发展多层次交易服务体系。依法建设全国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体系,坚持一级托管为主、兼容多级托管的包容性制度安排,支持并鼓励银行办理债券交易的资金结算。统筹同步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统一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准入和资金跨境管理,共同树立统一开放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