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6 18:28:00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月报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2021-09-06 18:28:00

2021年8月13日,《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从6章45条调整为9章83条,将进一步破除制约珠海科技创新体制机制障碍,为珠海加快建设创新发展先行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建设提供强大动力支撑。

《条例》总共包括总则、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科技人才、创新环境、附则等9个章节。《条例》将“科技创新”独立成章,还新增了“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以及“知识产权”章节。

【短评】

《条例》更加注重促进创新要素集聚和支撑。通过优化知识产权、人才、金融等资源配置,一方面在加强科技创投基金建设、加大人才团队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证券化等方面做加法,为科技创新提供更有力的要素支撑;另一方面,在便利人才流动、开展人才分类评价等方面做减法,营造宽松的人才发展环境,为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放权松绑,促进创新发展。

在《条例》中,与加强关键技术攻关的相关内容被多次提及。《条例》明确,强化企业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主体作用,对接国家、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推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获取重大原创科技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创新科技攻关管理方式,探索实行揭榜挂帅等竞争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珠海将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技术先进服务企业—高成长创新型(独角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发展全链条,部署科技创新资源,围绕颠覆性技术领域、新兴支柱产业领域,有重点的培养和发展一批具有创新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企业。

《条例》还明确,市、区政府推进建设国家实验室、广东省实验室、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等基础研究平台,支持其开展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创新,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系统性的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学科理论与技术前沿的突破和创新。

《条例》增加了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相关内容。《条例》明确,加强与港澳科技创新政策的衔接,推进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开放共享,加快完善跨境产学研合作机制,推动科技人才跨境流动、科研资金跨境使用、创新成果跨境转化。

在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条例》明确,推动港澳地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

在技术创新方面,《条例》提出,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合作,共建科技创新平台,联合开展科学技术攻关、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支持香港、澳门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承接本市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创新项目,建立财政科技资金跨港澳使用机制。[i]


[i] 参见https://mp.weixin.qq.com/s/8pRDi2Gl-_1-q5PaLDHsuw 最后访问时间202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