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2 10:22:22
私募基金月刊-08
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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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指南》(“《道德规范指南》”)。《道德规范指南》有利于基金行业加快培育并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促进基金行业稳健、持续发展。全文共五章,具体包括总则、基金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内部管理、自律管理和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1. 明确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总体要求。一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纪守法,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公平竞业,共同发展,自觉践行社会责任,杜绝违反相关规则及职业道德的行为。二是强调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引领作用,倡导构建良好行业文化、探索建立覆盖各业务领域和环节的特色企业文化。

2. 明确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具体要求。第二章基金行业职业道德规范主要分为两个层次,其中第1条至第14条规范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和重点业务领域底线要求,第15条提出了高于法规要求的自律要求和道德要求,以共筑良好行业文化。该条从培育机构和从业人员构建行业文化为出发点,对行业提出了高于法规要求的道德要求和自律要求。

3. 加强基金管理人的内部管控责任。机构要健全职业道德体系建设,敦促机构强化从业人员背景调查,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与评估机制,主动防范因职业道德建设的缺位而引发的不良社会影响。鼓励建立切实可行的奖优惩劣制度,开展职业道德培训活动,共同带动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

4. 强化自律管理职责。明确协会可通过监督、检查等形式对行业职业道德进行自律管理,并建立奖优惩劣机制。同时,对于基金管理人职业道德相关制度制定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相关事件处理不当等情形,协会可给予指导并提出更正建议。

5. 明晰适用范围。明确《道德规范指南》适用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基金托管人、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法律咨询、审计等基金服务业务的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在从事基金相关业务时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