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2 10:31:36
私募基金月刊-08
地方证监局处罚案例
2021-09-22 10:31:36

1. 浙江证监局

浙江证监局于8月17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4号),对龙树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骆江峰、总经理何建予以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八条

对龙树资本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对骆江峰、何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2. 北京证监局

北京证监局于8月17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一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2021〕117号),对众和锦绣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管理的个别私募基金未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三十三条

对众和锦绣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关于投资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已生效议案文件,未谨慎勤勉履行有关约定义务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三十三条

北京证监局还于8月25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一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2021〕120号),对北京嘉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未履行谨慎勤勉的义务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三十三条

对北京嘉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