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30 14:34:22
金融资管月报(第19期)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1-09-30 14:34:22

关键词:资本市场、证券违法活动

主要内容:《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十个部分九十三条,分为总则、设立和许可、经营规则、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资本管理、非保险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及附则。

要点提示:

一、保险集团公司,是指依法登记注册并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名称中具有“保险集团”或“保险控股”字样,对保险集团成员公司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公司。保险集团是指保险集团公司及受其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合,该企业集合中除保险集团公司外,有两家以上子公司为保险公司且保险业务为该企业集合的主要业务。保险集团成员公司是指保险集团公司及受其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公司,包括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公司。

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集团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方式及其设立应经银保监会审批。

三、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集团公司的业务以股权投资及管理为主,且其开展重大股权投资(即指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的投资行为)应当使用自有资金;保险集团公司可以投资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同一金融行业中主营业务相同的企业等,并确认相关投资限制。

四、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集团公司设立的公司治理要求,尊重子公司及其他成员独立法人经营自主权、统筹管理、加强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建立覆盖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内部审计体系,提高集团整体运营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

五、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集团公司加强风险控制,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及科学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制定集团层面的风险偏好体系,检核和完善相关防火墙制度,防范保险集团成员公司之间的风险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