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30 14:41:53
金融资管月报(第19期)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
2021-09-30 14:41:53

发文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日期:2021年09月14日

施行日期:2021年09月24日

效力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键词:境内投资者、南向通

主要内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互联通知》”)共十四条,以规范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便利境内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境内投资者)有序配置全球债券,推动我国债券市场稳步实现高水平双向开放为主要目的。

要点提示:《互联通知》主要强调了境内投资者对境外发行债券的投资方式,以及可为其提供服务的基础性服务机构,现阶段参与南向通的投资者暂定为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部分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指出,按照中央决策部署,适时开通“南向通”,一是有利于完善我国债券市场双向开放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拓展了国内投资者在国际金融市场配置资产的空间;二是有利于巩固香港联接内地与世界市场的桥头堡与枢纽地位,助力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