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30 15:25:07
金融资管月报(第19期)
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购买理财产品正式开启
2021-09-30 15:25:07

“跨境理财通”正式落地

9月10日下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共同举办“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启动仪式,粤港澳三地同时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正式拉开了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购买理财产品的序幕。

“跨境理财通”是什么?

“跨境理财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和港澳投资者通过银行体系的闭环资金管道,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分为“北向通”和“南向通”。“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开立投资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和以往的港股通相比,跨境理财通试点阶段主要是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如公募基金及固定收益类产品,有效地弥补了此前只有权益类产品的不足,与QDII主要面向机构投资者相比,跨境理财通主要面向个人投资者,有利于提升产品吸引力以及满足三地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认为,“跨境理财通”试点为大湾区内地及港澳居民个人跨境投资开辟了新的通道,将进一步便利大湾区居民享受优质金融服务,推进粤港澳三地居民生活深度融合;将进一步推动内地与港澳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水平;将进一步为港澳金融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助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不过,潘功胜提示,“跨境理财通”试点实施细则制定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投资者体验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试点启动后,内地金融管理部门将和港澳金融监管机构在信息共享、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密切协作,共同为试点的平稳运行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创新基因加持

关于为何选定在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一方面,粤港澳大湾区人口密集,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另一方面,香港、澳门与广东文化同源、人缘相亲,三地经贸活动、人员往来非常密切。同时,内地理财产品收益率对港澳居民有较大吸引力,内地居民也希望多元化配置境外资产,种种原因,使得大湾区居民跨境配置理财产品的需求比较强烈,“跨境理财通”也随之应运而生。

那么,“跨境理财通”具有哪些特点? 

首先,在业务办理流程办结效率高,且支持线上办理,是一款“投资者友好”型产品。为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者业务办理效率,“跨境理财通”支持线上签约、代理见证开户、线上风险测评、远程购买产品,基本能实现全流程远程办理。

其次,三地银行联动性强,为个人跨境理财保驾护航。三地银行会在账户基础、业务系统、网点布局等硬件设施上进行对接,在营销服务、业务规则、投诉处理等运行规则上实现衔接,大湾区金融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规则机制“软联通”又将走“深”一步。

最后,在防控金融风险方面有严密的机制安排,可以有效地防范跨境金融风险。无论是“北向通”,还是“南向通”,投资者在购买投资产品时均需在投资产品购买地开立投资户、在资金汇出地开立汇款户。对投资户与汇款户之间建立资金闭环汇划关系,同时,对跨境资金实行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进一步减少个人投资者承担的跨境投资风险。

三地监管“护航”投资者

“跨境理财通”通过设置“门槛”确保试点业务有序开展。《实施细则》规定了投资产品范围及中、低风险等级、投资者资质、试点银行业务资格等内容,通过设置相关“门槛”,确保了“跨境理财通”试点业务稳妥起步。对投资者来说,从制度设计上又多了一层保护。

为帮助内地投资者把控境外投资风险,“跨境理财通”结合了内地金融环境及资管新规中相关规定,在投资产品的选择上规定港澳银行仅能向内地投资者提供中低风险、非复杂的投资产品。并且设定了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投资人筛选条件上,内地投资者需满足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或金融资产不低于200万元。此外,对单个投资者实行额度管理,投资额度暂定为100万元人民币。

具体到个人投资者的办理流程上,大湾区内地居民可以先选择一家试点银行开立汇款户,汇款户可重新开立或指定已有账户。随后,需办理港澳银行的投资户开户手续,并与港澳银行签订投资协议。内地居民可到港澳银行现场办理,也可通过经办银行远程办理。经办银行在汇款户和投资户之间建立资金闭环汇划的安全管道,投资者即可通过闭环管道购买港澳理财产品。

考虑到三地法律制度不同,投资者消费习惯有差异,为尽量减少三地投资者之间因文化差异造成误会与隔阂,在业务试点中粤港澳三地金融管理部门应加强协调合作,强化信息共享,建立纠纷解决机制,共同夯实投资者权益保护基础,确保大湾区居民跨境投资理财产品时能获得最大程度的权益保护。

《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明确要求内地代销银行建立“跨境理财通”投资者权益保护和投诉纠纷解决相关机制。

“跨境理财通”的争议解决机制

港澳投资者购买内地理财产品发生买卖纠纷怎么办?根据不同场景,可以通过6个途径进行解决,若港澳投资者因所投资的产品与内地理财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发生纠纷争议时,可以通过内地代销银行,协调内地理财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协商处理;若港澳投资者与内地代销银行发生纠纷争议时,可向内地代销银行的上级机构投诉。如港澳投资者与某银行深圳分行发生纠纷争议,可向该银行总行进行投诉;若港澳投资者认为内地代销银行纠纷处理结果不合理,或内地代销银行对港澳投资者投诉不予受理,或受理后在一定期限内不予处理的,可选择向内地代销银行所在地的金融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港澳投资者可以请求大湾区内地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等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调解;港澳投资者可根据与内地代销银行达成的协议提请大湾区内地仲裁机构仲裁(如设在前海的深圳国际仲裁院);港澳投资者还可选择向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银行“备战”跨境理财通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扩大香港与内地居民和机构进行跨境投资的空间,稳步扩大两地居民投资对方金融产品的渠道;《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则明确提出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此后,跨境理财通的筹备情况便始终吸引着市场的目光。相关调查显示,大湾区投资者对“跨境理财通”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而这在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看来无疑是广阔的市场空间。

从各类银行前期对跨境理财通业务的布局来看,国有大行、股份行及外资行均在筹备之中。国有大行明显冲锋在前,且多数已经准备完成;股份行纷纷下场“抢跑”,针对跨境理财通业务的各项筹备工作同样已准备就绪;外资行亦不容忽视,如渣打在“跨境理财通”的服务流程、系统研发、投资者权益保护、内部制度等方面的筹备工作已接近完成,花旗银行香港总裁及总经理林智刚亦表示其正密锣紧鼓为有关计划做准备。

信息来源

《跨境理财通正式落地:大湾区金融市场 互联互通再进一步》:

https://m.21jingji.com/article/20210911/92f988e6ef11dac7ae7f4071ce66086a.html

《观察 | “跨境理财通”正式落地,不了解你就out啦!》:

https://www.sohu.com/a/491855805_121123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