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30 15:34:56
金融资管月报(第19期)
XX银行XX支行因以服务顾问费形式收取贷款利息被罚款25万元
2021-09-30 15:34:56

基本情况

2021年9月10日,安徽银保监局对XX银行XX支行作出皖银保监罚决字〔2021〕46号处罚。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以服务顾问费形式收取贷款利息。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5万元。

警示要点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五十一条规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认为金融机构以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管理费等为名变相收取利息,金融机构或者由其指定的人收取的相关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确定借款人应否支付或者酌减相关费用。即未提供实质的金融服务、财务顾问服务的银行,不得以金融服务费、财务顾问费等方式变相收取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