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30 17:04:27
金融资管月报(第7期)
银保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9-30 17:04:27

发文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银保监办发[2020]82号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4日

实施日期:2020年09月04日

效力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键词:债转股投资计划、发行人条件、投资范围、分类管理、集中度管理

主要内容:《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监管依据、发行人条件、投资范围、分类管理、集中度管理五个方面对保险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进行了规定。一是明确监管依据。保险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纳入《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管理。二是明确发行人条件。规定发行人应当公司治理良好、经营审慎稳健、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和较强的投资管理能力。三是明确投资范围。保险资金投资的债转股投资计划,应当符合“债转股投资计划投资的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原则上不低于债转股投资计划净资产的60%”等三项条件。四是按照穿透原则实施分类管理。保险资金投资的债转股投资计划,根据权益类资产的比例相应纳入权益类资产或其他金融资产投资比例管理。五是加强集中度监管。设置单一公司50%和集团合计80%的投资比例限制。

要点提示:就《通知》的出台,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推进保险资金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合作、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业务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债转股业务,进一步拓宽债转股资金来源;有利于丰富保险资金投资品种,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有利于降低企业杠杆率,支持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优质企业渡过难关,增强经济中长期发展韧性。近年来,保险资金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企业优化融资结构,提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水平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