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3 16:22:08
投融资简报
金融行业|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10-13 16:22:08

2021年9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持续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持续加强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产品事中事后监管,在充分听取行业机构意见建议基础上,制定了《通知》。《通知》共7条,旨在通过明确登记环节、缩短登记时间以及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产品发行,并提高产品发行效率。其主要内容为:

(a)明确产品登记流程。明确资产支持计划实行初次申报核准、后续登记制度,首单产品由银保监会核准,后续产品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并向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进行登记。保险私募基金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下属机构设立,并向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进行登记。

(b)严格登记时限要求。要求登记机构收到产品登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登记结果。

(c)压实机构登记职责。要求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承担设立产品的合规风控主体责任,强化产品登记内部控制、质量管理和信息安全保护。要求登记机构对产品登记材料完备性、合规性进行查验,加强产品登记工作管理和质量把关。完善登记系统建设,加强登记信息运用。

(d)提出相关监管要求。明确产品登记制改革后,仍由银保监会对产品实施监管,并加强对登记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发现未按规定和程序履行相应职责的,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