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30 17:12:18
金融资管月报(第7期)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2020-09-30 17:12:18

发文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字号: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5日

施行日期:2020年11月01日

效力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键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金融消费争议解决

主要内容:《办法》共七章,六十八条。第一章总则,主要对立法依据、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进行了规定。第二章金融机构行为规范,主要从银行、支付机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顶层设计、全流程管控、信息披露和金融营销宣传等方面进行规范。第三章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从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权角度,进一步强化了信息知情权和信息自主选择权。第四章金融消费争议解决,对争议解决的程序性规定以及非诉第三方解决机制进行了细化和完善。第五章监督与管理机制,根据人民银行新“三定”方案,就制度制定、协调机制、监管执法合作等进行明确。第六章法律责任,规定了银行、支付机构责任、高管责任以及人民银行工作人员责任。第七章附则,明确了参照适用的机构类型、解释权、生效和废止等内容。

要点提示:《办法》指出,银行、支付机构应当落实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十项内控制度,比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等。《办法》还规定,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利用技术手段、优势地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金融消费者接受金融产品或者服务,或者排除、限制金融消费者接受同业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或者服务。同时,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消费者金融信息,不得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不得变相强制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