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2 16:16:59
私募基金月刊-09
《关于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10-22 16:16:59

2021年9月2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03号,“103号文”),103号文共7条,旨在通过明确登记环节、缩短登记时间以及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产品发行,并提高产品发行效率,主要内容包括:

1.       明确产品登记流程。明确资产支持计划实行初次申报核准、后续登记制度,首单产品由银保监会核准,后续产品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并向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进行登记。保险私募基金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下属机构设立,并向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进行登记。

2.       严格登记时限要求。要求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和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登记机构”)收到产品登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登记结果。

3.       压实机构登记职责。要求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承担设立产品的合规风控主体责任,强化产品登记内部控制、质量管理和信息安全保护。要求登记机构对产品登记材料完备性、合规性进行查验,加强产品登记工作管理和质量把关。完善登记系统建设,加强登记信息运用。

4.       提出相关监管要求。明确产品登记制改革后,仍由银保监会对产品实施监管,并加强对登记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