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9 18:15:40
反垄断与竞争法时讯
美团滥用中国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支配地位案
2021-10-29 18:15:40

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经查:

Ø 本案相关商品市场为中国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属于多边市场,主要服务餐饮经营者和消费者两个群体,其显著特征是具有跨边网络效应,使各边用户对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的需求紧密关联。

Ø 当事人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首先,当事人的相关市场份额超过50%,可以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其次,相关市场高度集中;第三,当事人具有较强的市场控制能力,包括控制服务价格的能力、控制平台内经营者获得流量的能力、控制平台内经营者销售渠道的能力;第四,当事人具有较强的财力和先进的技术条件;第五,其他经营者在交易上高度依赖当事人;第六,由于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进入成本高、新进入者达到临界规模难度大,造成相关市场进入难度大;第七,当事人在到店餐饮消费、生活服务、酒店旅游、出行等多个领域和餐饮外卖上下游的关联市场布局,巩固和增强了市场力量。

Ø 当事人滥用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了《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的“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行为。

Ø 当事人行为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当事人限制平台内经营者与其他竞争性平台合作,形成锁定效应,减少自身竞争压力,不当巩固并强化自身市场力量,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损害了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削弱了网络餐饮外卖平台经营者的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阻碍了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创新健康发展。

综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同时考虑当事人在调查开始前主动承认实施“二选一”行为并供述违法事实、在调查过程中主动提供执法机构尚未掌握的重要证据、停止“二选一”行为并全面自查整改、积极退还收取的独家合作保证金等因素,对当事人处以其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7,995,546元3%的罚款,计3,442,439,866元,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