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31 19:15:17
金融资管月报(第20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依法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意见
2021-10-31 19:15:17

发文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1〕25号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5日

施行日期:2021年10月15日

效力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键词:证券期货、仲裁试点

主要内容:《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要包括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重要意义、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总体要求、设立证券期货仲裁院(中心)、关于证券期货仲裁院(中心)的仲裁范围、关于证券期货民事赔偿纠纷的仲裁、关于资本市场自律组织会员纠纷的仲裁、创新仲裁员选聘机制,提升仲裁员的专业水平、加强试点仲裁委员会与证券期货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之间的合作、推动完善证券期货纠纷仲裁与调解、诉讼的有效衔接、关于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等十个部分。

要点提示:证券期货纠纷日益呈现出案情复杂、专业性强、涉及主体众多、行业特点明显、解决难度大等特征,因此提高证券期货纠纷和争议解决的专业性、公平性、公正性、高效性和权威性,强化处理结果的法律约束力,保护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证券期货行业健康的重要体现。仲裁具有专业性强、一裁终局、程序灵活、经济高效、注重保密性、裁决可依法强制执行等优势,是化解证券期货纠纷,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渠道之一。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总体目标是以专业水平的证券期货仲裁员、配备专门条款、适合我国当前证券期货纠纷的专门的仲裁规则,建立以北京、上海、深圳为试点的证券期货仲裁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