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31 19:20:51
金融资管月报(第20期)
信托贷款被法院认定为民间借贷,或成行业又一风向标
2021-10-31 19:20:51

案件事实

根据在公开渠道查询到的《珠海市新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与佛山市易光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20)京民终36号,以下简称“《判决书》”),载明佛山公司(委托人)与中信信托(受托人)签订《资金信托合同》,设定一项单一资金信托,佛山公司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中信信托,由中信信托以自己名义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向长江建设公司(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该信托为指定型资金信托,中信信托根据佛山公司确定的具体用途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因借款人未按期偿还信托贷款,佛山公司向中信信托发送《信托指令函》,要求将该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以届时信托财产现状的形式向佛山公司进行分配,其中包括《信托贷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债权。就上述信托财产分配事宜,双方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同时中信信托向借款人及相关担保人发送了《债权转让通知函》。

同时,二审法院查明,根据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向长江建设公司出具的编号为粤银保监举[2021]A0254号《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调查意见书》,其中载明:2015年1月,工行五羊支行向佛山公路集团发放流动资金贷款4.4亿元,用于购买工程建设所需原材料,贷款受托支付至购销合同约定的交易对手账户后,经过企业账户之间资金划转流入佛山公司账户,资金最终用于投资中信信托的信托计划。

裁判结果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条、《贷款通则》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出资人与金融机构间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后,由金融机构自行确定用资人的,人民法院应认定出资人与金融机构间成立信托贷款关系。出资人与金融机构、用资人之间按有关委托贷款的要求签订有委托贷款协议的,人民法院应认定出资人与金融机构间成立委托贷款关系。本案中佛山公司与中信信托、中信信托与长江建设公司分别签订《资金信托合同》和《信托贷款合同》。在《资金信托合同》签订后,佛山公司向中信信托发出《信托指令函》并通过《信托指令函》将信托贷款中应当由作为信托机构的中信信托负责并承担的对借款人、保证人的尽职调查、贷款资金监管以及贷款风险承担等责任,承诺由佛山公司自身承担。也就是说,作为受托人的中信信托并不承担《资金信托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职责,案涉《资金信托合同》中对于信托的约定并不是信托法意义上的信托形式。

虽然佛山公司、中信信托与长江建设公司没有共同签订一份委托贷款合同,但是长江建设公司、佛山公司对于《资金信托合同》项下信托资金用于《信托贷款合同》都是明知的。佛山公司、中信信托与长江建设公司通过签订《资金信托合同》和《信托贷款合同》,在三方之间建立的是委托贷款合同关系,即委托人佛山公司提供资金、受托方中信信托根据佛山公司确定的借款人,即长江建设公司以及约定的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并收回贷款。受托方中信信托收取相关费用且不承担风险。

依据上述对于合同性质的认定,二审法院认为,佛山公司、中信信托与长江建设公司通过《资金信托合同》和《信托贷款合同》建立起来的委托贷款合同关系,实质是作为委托人的佛山公司与作为借款人的长江建设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案涉《资金信托合同》和《信托贷款合同》的效力、佛山公司与长江建设公司之间的利息、违约金等权利义务均应受有关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制。

依据本案二审期间查明的事实,案涉借款本金4.4亿元为工行五羊支行向佛山公路集团发放的贷款,经过企业账户之间资金划转,最终流入佛山公司账户,并最终用于投资中信信托的信托计划。即佛山公司向长江建设公司发放4.4亿元借款,并非是佛山公司的自有资金。佛山公司注册资金仅为100万元,长江建设公司对于佛山公司向其发放的借款4.4亿元并非来源于自有资金亦应属明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二审法院认定佛山公司向长江建设公司发放的4.4亿元借款,其资金来源应为向其他企业借贷,且长江建设公司对此应当知晓。故案涉合同应属无效。合同无效后,长江建设公司应将案涉借款本金4.4亿元返还给佛山公司,并赔偿佛山公司的利息损失。对于佛山公司的利息损失,二审法院确定应按照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案件影响

该案的审理思路是否会引领后续司法机关的审判还待进一步观察,但基于目前“去通道”的监管背景下,无疑是给信托公司通道业务的又一次重大打击。

 

信息来源

《珠海市新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与佛山市易光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5145adb850a5426faf202a8e3bcee9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