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5 18:15:37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月报
海南这些家族办公室公司、研究院名称被停用
2021-11-05 18:15:37

2021年10月25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连发两起《关于商事主体名称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替代的公告》。共计330家商事主体(名单见附件)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商事主体名称应当停止使用。依据《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第48条规定,即日起将上述商事主体名称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替代。

【短评】

企业名称,是区分不同企业之间的重要标识,也是企业品牌宣传的载体。根据新修订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名称由申请人自主申报。申请人可以通过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或者在企业登记机关服务窗口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拟定的企业名称进行查询、比对和筛选,选取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企业名称。”

可见,新规施行后,企业将自主选择企业名称,企业登记机关不再对企业名称是否与他人企业名称近似作审查判断,企业登记机关主要为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查询、选择名称提供服务。新规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赋予企业自主申报名称权,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改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即获得登记的企业名称不一定是可以合法使用的企业名称。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社会公共秩序;(三)使用或者变相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群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和部队番号;(四)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名称及其通用简称、特定称谓;(五)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六)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七)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八)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另外,《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明确了企业起名的26项禁限用规则。

企业在自主选择自己的企业名称时,一定要自我核查是否存在上述规定的情形。如果存在违规情形,可能导致企业利益严重受损,要么是因违反禁止性要求而不能获得登记,要么登记后因他人的要求而被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决定或判决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