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6 18:35:20
投融资简报
金融行业|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
2021-11-16 18:35:20

2021年10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13号)同时废止。

此前,原中国保监会于2005年颁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此后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由于制定时间较早,财险行业关于准备金计提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改变,其中的一些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相关要求和市场变化,需要通过系统性的修订来进行完善。

《办法》共六章,四十二条。第一章总则,主要对适用业务及机构范围作出界定;第二章准备金的种类及评估方法,对非寿险业务的各项准备金定义及提取方法进行明确;第三章内控管理,对保险公司在准备金管理的各个环节的内控管理作出要求;第四章监督管理,对中国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对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监督管理内容及方式进行明确;第五章法律责任,依据《保险法》对非寿险准备金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明确;第六章附则,对实施时间等其他未尽事项进行说明。

与《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相比,《办法》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完善:

a) 将非寿险准备金评估规则与会计准则、偿二代监管制度协调一致;

b) 总结提炼非寿险准备金监管的实践经验,将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准备金监管的制度进行了梳理,集中体现在《办法》中;

c) 增加内控管理规定,督促保险公司完善非寿险准备金工作相关制度;

d) 增加监督管理规定;

e) 增加法律责任规定,依据《保险法》对非寿险准备金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明确;

f) 删除修订前文件中的准备金报告章节,作为实施细则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