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30 18:05:40
金融资管月报(第21期)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11-30 18:05:40

发文机关: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发文字号: 银保监办发[2021]120号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0日

施行日期:2021年11月10日

关键词: 保险资金、公募、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主要内容: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载明银保监会同意保险资金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强调开展公募REITs投资业务的保险集团、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应当公司治理完善、市场信誉良好,具备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投资管理制度,经营审慎稳健。

要点提示:《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明确机构资质要求;二、设定投资标的条件;三、完善风险管理流程;四、加强投资主动管理;五、强化监督管理要求。其中,《通知》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自行投资基础设施基金的,应当具备不动产投资管理能力,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结果不得低于80分,上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50%。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他专业管理机构投资基础设施基金的,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结果不得低于60分,上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