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XX监管局对XX银行作出X银保监罚决字〔2021〕XX号的行政处罚。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理财资金对接本行自营资产;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关联房企;贷后管理不审慎,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回流。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60万元
警示要点:
为防止银行理财成为自营融资的工具,银行不得使用理财资金直接对接银行自营资产,其目的主要在于风险隔离;同时,银行应加强贷后管理工作,推进贷后管理职责分离,建立预警客户跟踪系统,实现问题客户常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