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7 18:15:07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月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21-12-07 18:15:07

深圳前海出台《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满满的政策“干货”。深化深港金融合作、加快建设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支持香港金融业拓展内地市场、服务实体经济。

【短评】

《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前海方案》)提出,前海要进一步“提升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功能”,要“在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便利化等领域先行先试”。这是《前海方案》发布后,前海针对金融业发展推出的首个专项政策,且覆盖宝安、南山的前海扩区范围。

《办法》涉及深港金融合作政策共16条,占整个《办法》政策条款总数的60%,是《办法》最重要的部分,对深港金融合作给予了独特政策支持:

1. 包括对粤港澳大湾区重大金融合作平台与金融基础设施给予200万元奖励;

2. 给予港澳金融机构落户奖励、筹设支持等,对香港虚拟银行在前海设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最高给予300万元扶持,给予符合条件的QFLP、WFOE PFM5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奖励,给予深港金融科技加速器最高200万扶持等;

3. 支持深港金融业务创新,对前海合作区银行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贴息,对前海企业跨境发行绿色债券的最高给予200万元发行费用扶持,对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的前海合作区银行按业务规模给予奖励,给予港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最高1500万元扶持等。

[9]参见深圳前海微信公众号:《前海出台金融新政策 多措并举支持深港金融业发展》,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L-QhNoZFItOQYNyWDXdfnA 最后访问日期: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