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7日,深圳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致2021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贺信精神,会中提出,深圳要努力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推进5G网络、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数字经济发展根基。
【短评】
《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根据该规定,数字经济共三个关键词:数据资源、现代信息网络、信息通信技术。一般而言,数字经济需具备该三类要素,从而有效提升效率和优化经济结构。
根据《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第三条规定,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本分类将数字经济产业范围确定为: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本分类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的出台为我国数字经济核算提供了统一可比的统计标准、口径和范围,通过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核算工作,为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目标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