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11月2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5日。
《指导意见》对服务项目和定价方法进行了规定。主要包含如下内容:
(1) 服务项目定价中,规定银行市场调节价服务系指银行提供的非政府指导价或非政府定价的服务,具体包括支付结算类、代理业务类等项目,价格由银行依法自主制定,采用比例定价、区间定价、协议定价、基于外部成本定价等方式时需要满足《指导意见》要求。
(2) 建立健全定价校准机制。要求银行定期评估和调整、确保实际执行价格合理、强化定价约束、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3) 支持特定服务领域。鼓励银行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小微市场主体在服务价格方面给予适当优惠。鼓励银行为国家民生工程等专项资金扶助保障领域提供服务时合理确定价格。
(4) 加强市场调节价定价管理。要求银行统一归口管理、完善业务系统控制功能、对客户进行专业化管理、授权银行分支机构在总行确定的价格浮动区间和授权范围内确定具体服务价格、通过公开渠道充分披露、加强内部审计和事后监督。
(5) 强化保障落实,加强银行组织领导、重视及时跟进敦促、做好宣传引导和强化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