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30 17:55:45
金融资管月报(第22期)
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1-12-30 17:55:45

发文机关: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 

发文字号:环办气候〔2021〕27号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1日

施行日期:2021年12月21日

效力层级:部门工作文件

关键词:碳金融、投融资

主要内容:指导试点地方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研究和推动碳金融产品的开发与对接,进一步激发碳市场交易活力。鼓励试点地方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有序探索开展包括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贷款、碳保险等碳金融服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推动碳金融体系创新发展。

要点提示: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权责分工,细化时间表和路线图,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强化碳核算与信息披露,强化模式和工具创新。有效识别阻碍气候投融资发展的关键问题和市场障碍,推动形成地方政策与实现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间的系统性响应。鼓励试点地方对标国家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培育本区域气候投融资项目,打造气候项目和资金的信息对接平台。鼓励试点区域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加强专业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将气候投融资作为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