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30 18:05:26
金融资管月报(第22期)
XX银行因贷后检查不尽职,未采取有效手段监督贷款资金使用被天津银保监局处罚
2021-12-30 18:05:26

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1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对XX银行天津分行作出津银保监罚决字〔2021〕86号的行政处罚。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贷后检查不尽职,未采取有效手段监督贷款资金使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30万元。

警示要点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贷后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跟踪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否则可能被监管机构认为违反审慎经营原则而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