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XX银行北京分行作出京银保监罚决字〔2021〕32号的行政处罚。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1)采用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
(2)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审批要件不齐全;
(3)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严重失职;
(4)贷后管理不审慎导致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投资等限制性领域;
(5)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
(6)同业投资业务项目审批要件不齐全且投后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资金被挪用;
(7)同业投资业务资金占比超监管要求。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分行改正并给予合计49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罚款、禁止3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警示要点
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应实施贷前调查、完善审批流程及落实贷后管理,审慎开展第三方合作,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和业务流程,强化内控合规管理。